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戶政新知

檔案應用服務
一、申請應用新北市中和戶政事務所(以下簡稱本所)檔案,請至機關檔案目錄查詢網(https://near.archives.gov.tw/),查詢檔號及檔案名稱、收發文字號或其他可供查詢檔號之資訊後,填具「檔案應用申請書」,向本所提出。本所檔案之應用,以提供複製品為原則。

二、本所將於受理之日起15日內完成審核,必要時得延長15日,如有不符規定或資料不全者,通知申請書於7日內補正,屆期不補正或不能補正時,得駁回其申請,並以函文檢附「檔案應用准駁通知書」(以下簡稱通知書)通知申請人。

三、經本所准予應用檔案者,申請人(或委託代理者,請檢具委託書,以下簡稱應用者)應依通知書指定日期、時間,至本所指定處所依核准內容應用檔案。

四、應用者至本所指定處所應用檔案,應先繳驗通知書正本及備有本人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,並於檔案應用簽收單確認內容、頁數及件數後簽名。

五、檔案應用完畢,經本所承辦人員當場檢視、點收無誤者,將「檔案應用簽收單」一聯交付應用者收執,並依「檔案閱覽抄錄複製收費標準」開立收據收取費用;未能於指定日期應用完畢者,得於檢視、點收檔案及收取費用後,由本所承辦人員另於檔案應用簽收單註記,再行擇日辦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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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關檔案


「線上申辦戶政業務」及「落實人籍合一」

一、落實人籍合一,杜絕虛報遷徙及幽靈人口,遷徙登記應有居住事實以正確戶籍資料。人籍合一小.jpg

二、自然人憑證可線上申辦多項戶政業務,網路取代馬路更迅速喔!

線上申辦戶政業務小.jpg

漁船作業員戶籍權益不可不知
  1. 一、隨我國籍遠洋漁船出海作業欲保留戶籍者,最遲應於出境2年內填寫具結書予所屬船公司(或漁業人)繕具名冊送行政院農業委員審查,審查後將該名冊函送內政部移民署申請保留戶籍作業。
    二、惟倘該船員戶籍經戶政事務所遷出國外者,不得撤銷遷出登記。
  2. 漁船作業員戶籍權益保留戶籍最遲應於出境2年內提出
新北市政府民政局數位化族譜網站

為提供民眾編撰族譜,本市已建置數位化族譜網站,讓民眾除了紙本編製外,另可直接以網站製作並列印,有需求民眾可多多利用。(網站路徑說明:新北市政府民政局>幸福人生>服務大聲公>數位族譜網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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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市政府民政局數位化族譜網站


全國戶所開辦首次申請護照親辧一站服務及自動通關註冊通報服務

壹、護照親辧一站服務

一、 受理對象:

(一)適用對象:在臺設有戶籍且無急需使用護照的首次申請護照國民。

(二)不適用對象:(請直接向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或外交部中、南、東部及雲嘉南任一辦事處申辦)

    1.在臺無戶籍

    2.具僑居身分

    3.法定代理人為在臺無戶籍國民、外國或無國籍人士、大陸地區人民、香港、澳門居民

    4.急需使用護照

    5.曾領有中華民國護照(含曾請領過未登載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之護照)

    6.受保護管束者

二、應備文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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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護照規費不含至繳費通路付款之手續費15元,亦不含選擇護照快遞至指定地址須自付之郵資。


三、 繳費:

(一) 請持繳款暨證明單於繳款期限內到五大超商(統一、全家、萊爾富、 OK、美廉社)、  郵局或農漁

       會繳交護照規費,每筆須另付手續費15元。

(二) 未於繳款期限內繳費,原護照申請件亦作廢,須重新申請。

(三) 繳款後才進入護照製發流程,進入護照製發流程後即無法撤案。

(四) 其他注意事項請詳閱繳款暨證明單上說明。


四、領照:(繳款後14個工作天,依選擇領照方式領照)

(一)至戶所領照:

   1.本人親自領照:滿14歲申請人持新式國民身分證正本及繳款暨證明單正本領取。

   2.代領人領照: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(1)未滿14歲之申請人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(2)滿14歲申請人無法親自領照者,須由滿18歲之代領人(與申請人關係不限)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持代領人之新式國民身分證正本及繳款暨證明單正本領取。

 (二)郵寄至指定地址:

   1.護照寄達時請本人(或代收人)自付快遞費用後領照。

   2.每封郵件僅寄1本護照,即同地址數本護照均須個別寄送,並於個別寄達時分別自付郵資。


◎相關檔案

  -簡式護照資料表

  -同意書/委任陪同書(未成年人)

  -同意書/委任書(滿18歲以上受監護宣告)

   晶片護照照片規格

   外文姓名中譯英系統

   護照進度查詢網站


貳、自動通關服務

◎申請資格:  1.年滿12歲,身高140公分以上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2.未受禁止出國處分之有戶籍國民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3.首次申請護照人別確認或首次申請護照一站式服務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(限於首次辦理護照者,已有護照者不適用)


首次護照親辦一站式服務


新北市新住民一站式服務

新北市推出「新住民一站式服務」,整合社會局、教育局、勞工局、衛生局、經濟發展局、青年局、法制局及民政局8大局處共21項服務,只要新住民到戶政事所辦理業務,戶所就會單一窗口協助通報,由各機關主動聯繫新住民所需服務,省時又便民!歡迎本市新住民朋友多加利用。

新住民一站式服務-電梯外框2023-小.jpg

國籍法修正宣導

修正條文重點如下:
1.對我國有殊勳者,或有助我國利益之高級專業人才申請歸化,無須喪失原有國籍。
2.外籍配偶申請歸化無須提憑生活保障無虞證明。
3.外籍配偶因家暴離婚或喪偶未再婚、扶養未成年子女者,申請歸化合法居留期間由5年降至3年。
4.外國人歸化國籍改採先許可再補提喪失原有國籍證明。
5.撤銷歸化許可前,內政部將召開審查會,給當事人陳述意見機會,但經法院判決為虛偽結婚或收養而歸化者除外。

二、國籍法修正條文業刊載於總統府公報第7280期並已登載於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站。

 

國籍法修正5項內容修正條文重點

全國首創印鑑數位化系統

新北市跨區印鑑數位精準比對,結合人臉特徵影像儲存系統,資安雙重防護,省時、方便、快速、安全。

凡設籍本市市民本人持國民身分證及印鑑章,至本市任一戶政事務所及其所屬辦事處、區所、工作站均可申辦印鑑登記、變更、廢止及印鑑證明核發。

 印鑑e 化

國民身分證遺失電話掛失辦理方式

電話掛失須由本人親自撥打電話辦理,惟十四歲以上至未滿二十歲之未成年人可由本人親自撥打電話辦理,也可由法定代理人代為來電辦理。十四歲以下之未成年人由法定代理人代為辦理。

電話撥打1996國民身分證掛失服務流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