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國戶所開辦首次申請護照親辧一站服務及自動通關註冊通報服務
壹、護照親辧一站服務
一、 受理對象:
(一)適用對象:在臺設有戶籍且無急需使用護照的首次申請護照國民。
(二)不適用對象:(請直接向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或外交部中、南、東部及雲嘉南任一辦事處申辦)
1.在臺無戶籍
2.具僑居身分
3.法定代理人為在臺無戶籍國民、外國或無國籍人士、大陸地區人民、香港、澳門居民
4.急需使用護照
5.曾領有中華民國護照(含曾請領過未登載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之護照)
6.受保護管束者
二、應備文件
*護照規費不含至繳費通路付款之手續費15元,亦不含選擇護照快遞至指定地址須自付之郵資。
三、 繳費:
(一) 請持繳款暨證明單於繳款期限內到五大超商(統一、全家、萊爾富、 OK、美廉社)、 郵局或農漁
會繳交護照規費,每筆須另付手續費15元。
(二) 未於繳款期限內繳費,原護照申請件亦作廢,須重新申請。
(三) 繳款後才進入護照製發流程,進入護照製發流程後即無法撤案。
(四) 其他注意事項請詳閱繳款暨證明單上說明。
四、領照:(繳款後14個工作天,依選擇領照方式領照)
(一)至戶所領照:
1.本人親自領照:滿14歲申請人持新式國民身分證正本及繳款暨證明單正本領取。
2.代領人領照:
(1)未滿14歲之申請人。
(2)滿14歲申請人無法親自領照者,須由滿18歲之代領人(與申請人關係不限)
持代領人之新式國民身分證正本及繳款暨證明單正本領取。
(二)郵寄至指定地址:
1.護照寄達時請本人(或代收人)自付快遞費用後領照。
2.每封郵件僅寄1本護照,即同地址數本護照均須個別寄送,並於個別寄達時分別自付郵資。
◎相關檔案
-簡式護照資料表
-同意書/委任陪同書(未成年人)
-同意書/委任書(滿18歲以上受監護宣告)
晶片護照照片規格
外文姓名中譯英系統
護照進度查詢網站
貳、自動通關服務
◎申請資格: 1.年滿12歲,身高140公分以上。
2.未受禁止出國處分之有戶籍國民。
3.首次申請護照人別確認或首次申請護照一站式服務。
(限於首次辦理護照者,已有護照者不適用)